4)第1239章 王在法下之帝崩_崇祯十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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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而不必等都察院的表决。

  ……

  王在法下是一件大事,不但对皇帝,对皇亲勋贵亦是很大的冲击,你想啊,连皇权都不能为所欲为了,何况他们?于是,隆武帝下诏成立“上都察院”,简称“上院”,上院和都察院同列,由皇室宗亲、勋贵后代和退休高官所组成,一共九十九人,不称御史,而称参议。

  参议非考试,非世袭,其中三分之二的名额皇亲、勋贵公推,三年一任,任满再推,最多连任三届。

  剩下三分之一,由德高望重、资历完整、没有入阁,或者是从内阁退下来的高官担任。

  重大事务和重大法律,在都察院之外,上院亦要通过,否则也是不能作数的。

  从此,皇亲勋贵不再是养猪,也可以参与到国家大政的治理之中了。

  同样的,因为成为了参议,各个参议员也开始要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,在行使权力之外,亦担起了相当的责任。

  对应上院,都察院简称下院。

  首辅的重大决策案,都需要交到上下两院进行表决,取得两院的支援,如预算和法律的修改,乃至国家的大策,如果上下两院都不支持,首辅要不撤案,要不就下台。

  如上下两院对同一个案子的表决结果不同,可有三月的协商、缓冲期,其间正方双方相互说服,三次表决,如果还是谁也不能说服谁,则由皇帝介入,进行裁决。

  上院首任院长为永王朱慈炤。

  ……

  “王子犯法,于庶民同罪。王亦有法。圣人几千年的理想,想不到竟然实现于当代!”

  “陛下,古往今来第一圣天子是也!”

  已经七十有二的黄宗羲,感慨无比,向北而拜。

  ……

  王在法下,这是一项颠覆所有,庞大无比的法律工程,面对的压力非一般人可以想象。

  隆武三十九年,以修订律法的功劳,隆武帝册封六皇子朱和坤为翼平郡王。

  隆武四十一年,律法完成,上下两院的架构也都支撑了起来,隆武帝下诏,进翼平郡王、六皇子朱和坤为翼王。

  同年,锦衣卫密报辽王和一些心有不满的宗室秘密聚会,似乎有图谋不轨的迹象,还秘密派人联络抚远大将军李定国。

  隆武帝虽然重视,但并未立刻处置,不唯内外都在控制中,更因为他相信李定国不会作乱,也相信经过这么多年,军人不得干政的铁律,已经在军中渐渐形成,各项都有钳制,李定国麾下将领的家属,更都在京师之中。即便李定国本人糊涂了,以他巨大的威望,想要带兵作乱,帮助辽王夺嫡,但他麾下的众将,也是不会跟随的。

  只要李定国安守本心,辽王无兵无权,宗室更都是空架子,或能图谋,但却无法不轨。

  果然,不久之后,锦衣卫再密报,抚远大将军李定国不应,辽王沮丧落寞,已经是泯然矣。

  同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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